社会包容度越来越高,未婚同居在现在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未婚同居有人说说是有利也有弊,一般人认为好的是对于有结婚打算的人来说,同居可以全面了解对方生活状况,提前适应婚姻生活;而不好的地方则在于未婚同居毕竟不是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在同居中发生的问题很难有法律来限制、解决。
虽然未婚同居不提倡,但是在根本上,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说禁止未婚同居,也没有说未婚同居是违法的。这并不意味着未婚同居可以高枕无忧,根据我国法律,未婚同居现象,在以下2种情况下时,是严重违法的,坐牢跑不了!
1、与已婚者以夫妻名义同居
在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非法同居,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面上只是婚内出轨,受点道德谴责,但实际上已经犯下了重婚罪,依法判决是要坐牢的。
无论已婚者与他人同居是什么理由,分居2年以上也好,感情破灭也好,只要没有办理离婚证,就还是已婚状态。而同居者,虽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但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在生活,就已经构成重婚罪的判决条件了。
2、与军婚者同居
与第三人同居的无论是军人一方还是配偶一方,都是违法的,这种情况下,甚至非法同居者不用以夫妻名义生活,都会被判刑。这时候非法同居者犯下的是破坏军婚罪,可以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未婚同居说到底还是不受保障的,比如替对方抚养了子女,但是却不享有被赡养权;比如对方与他人同居出轨,也只能是正常的分手,没地说理去,在财产分配时都没有任何优势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