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工艺要求
(1)根据《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中5.1.1.3的要求,负压病房与负压隔离病房均属于高危险区域;应进行有效隔离;
(2)传染病医院的病患,尤其是呼吸道传染病的患者,其传染性均较强;对于轻症患者,其本人抵抗力还较强,一般可安排在住院部负压病房内;而对于重症患者,虽然其本人还有一定的行动能力,但其抵抗力已较弱,应安排在住院部负压隔离病房内;
(3)负压病房与负压隔离病房的基本要求:采用平面空间分隔并配置空气调节系统控制气流流向,保证室内空气静压低于周边区域空气静压,并采取有效卫生安全措施防止传染的病房。
2、建筑空间措施
(1)负压病房区域应设置三区(污染区、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两通道(医护通道、患者通道),并分别设置医护通道进入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缓冲间;
(2)负压病房和负压隔离病房的建筑室内应密封严密,墙体与门窗、楼板和顶板的缝隙应填实密封;
(3)负压病房可采用单床间或者双床间,可设独立缓冲间或两间病房共用一间缓冲间(前室);
(4)负压隔离病房应采用单人病房,每间病房应设独立缓冲间(前室);同时建议还应增设后缓冲室(后室);
(5)根据《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第7.2.5(条文解释)的“缓冲室的作用比压差的作用大得多”,因此,在负压病房和负压隔离病房的建筑布置中,缓冲室是必须设置的;同时建议,缓冲室不宜太小,其最小面积应参考《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第7.2.10的规定不少于3平方米
3、通风空调及气流组织
(1)负压病区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必须控制各区域空气压力梯度,均应保证空气流从 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的方向流动;
(2)负压病区压差要求:相邻相通不同污染等级房间的负压差(负压)宜保持不小于5Pa,负压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病房卫生间、病房房间、缓冲前室和走廊。清洁区气压相对室外大气压应保持正压;
(3)非呼吸道传染病房(负压病房),通风空调系统一般采用风机盘管(保证房间温湿度)加新排风系统,最小新风量按房间3次/h计算,房间为负压,房间排风量应大于新风量150m3/h;
(4)呼吸道传染病房(负压病房),通风空调系统一般采用风机盘管(保证房间温湿度)加新排风系统,最小新风量按房间6次/h计算,房间为负压,且与其相邻相通缓冲间、缓冲间与医护走廊宜保持不小于5Pa的负压差;房间排风量应大于新风量150m3/h;
(5)呼吸道烈性传染病房(负压隔离病房),空调系统应采用直流式新排风空调系统,空调系统风量按房间12次/h计算,房间应设置为负压,且与其相邻相通缓冲间、缓冲间与医护走廊应保持5Pa—15Pa的负压差。房间排风量应根据房间的负压值和建筑密封情况以及新风量进行计算;
(6)负压病房(包括隔离病房)内气流组织要求:应防止送、排风短路,送风口位置应使清洁空气首先流过房间中医务人员可能的工作区域,然后再流过传染源进入排风口;
(7)负压隔离病房应设置压差传感器(或微压差显示装置);负压病房宜设置微压差显示装置。
医院负压病房与负压隔离病房的不同点:
负压病房 | 负压隔离病房 | |
医疗工艺要求 | 轻症传染病患者 | 危重传染病患者 |
可以采用多人间 | 一般使用单床间 | |
对室内要求的负压值及负压差比负压隔离病房小 |
对室内要求的负压值以及负压差比负压病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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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空间措施 | 可以共享缓冲间 | 独立的缓冲间 |
如果存在两个出入口,除缓冲前室外,还应设置后室 | ||
通风空调 | 最小新风量应按6次/h或60升/s·床计算,取两者中较大者 |
最小新风量应按12次/h或160升/s计算,取两者中较 大者 |
负压病房与其相邻相通的缓冲间、缓冲间与医护走廊宜保持不小于5Pa的负压差,确有 困难时应不小于2.5Pa |
负压隔离病房与其相邻相通缓冲间、缓冲间与医护走廊应保持5Pa-15Pa的负压差 | |
-般采用风机盘管加新排风系统 | 采用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