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米拓靠侵权起诉盈利的商业模式,其行为是否属“版权流氓”?
“XXZG”式的“版权流氓”进一步钻法律道德漏洞,升级为“版权营利套路诉讼”,手段更加高明合法,道德更加隐匿,已经形成一个成熟的产业链。
最近,很多国内企业收到了x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或者xxx法院传票,是XXXXX律师事务所代理长沙米拓公司的侵权起诉。最近看了网上很多类似的案例,有人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报案举报吗?当然,这会动到很多版权方、专业经营方和律师事务所的奶酪,但有谁敢动一下这个“灰产”的奶酪呢?
一、”版权营利套路诉”的套路如下:
1、 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大量申请囤积著作权,批量在自己服务器上搜寻目标之前预留的系统后门,精准获得企业信息(涉及到非法获取全国企业信息);
2、 再批量使用时间戳用网络取证工具进行取证,然后批量下载取证逐个按照企业地址快递给企业;
3、 然后静待1至3个月安排公司员工逐个打电话给企业,发短信,微信,告知函,律师函平台未收到起诉调解通知前故意不通知企业停止使用或者添加标识删(有经验的律师分析,如果原告是真心维护版权,为什么在明知自己有软件在平台长达很多年被人侵权都不通知平台删除或者停止使用,是故意放任等待原告损失还是被告获利以索赔更多的金额?更奇怪的是原告只起诉终端用户,全国50多万家企业这么多企业侵权?这些是巧合还是?);
4、原告通过多年的虚假广告推广积累了大量的企业终端用户上当,原告进可攻退可止,或总结后再发起进攻),批量流水套模版式诉讼调解高额索赔,每家企业索赔2到70万。 如果你接受最先两个案件的高额调解(索赔金额一分不让来探底你的赔偿底线和能力),陆续找你高额索赔调解,如果你不接受高额调解哪就转入正式起诉。
如果原告不得逞直接撤诉或申请不公开判决书(败诉类似案例会对后续案件不利)或胜诉金额不可观又没有新的有力证据可能不继续起诉或继续起诉用律师费、精神压力和时间成本耗死你,如果得逞胜诉金额可观。
这种“版权营利诉套路”的手法是不是比“XXZG”更加高级高明,表面看来是米拓公司委托全国每个省律师事务所合法维权,但稍有经验的律师、法官或细心的人稍分析细节就能知道:表面维权是假(实质以版权风险代理营利目分成),表面是诉讼策略(实质是充满无道德套路诉),钻法律的漏洞违背公序良俗,浪费司法资源。
笔者在网络引擎搜索发出有很多酒店视频点播的或微信公众号视频或文章也遇到很多这种“版权营利套路诉”,这是版权界和律师界的一个“版权营利道德灰产”。
1、 随着中国经济的起飞,人们的版权意识越来越强,我们号召广大个人、企业严格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反对打着维护支持产权的旗号,滥用诉权,恶意敲诈的行为!
2、 手法越来越高明式“版权流氓”在以经济为主导社会,加上疫情经济不景气,可能会越来越多,若让他们得逞,被告的能力不足监管确实应承担起一定的责任,但恶性的起诉行为会造成司法秩序混乱,已经严重到了滥用诉权的地步,这种行为与敲诈勒索等同无异,希望国家出台法律反对这种披着维权的虎皮,到处狐假虎威以营利为目的套路诉讼,逼得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滥权滥诉行为。(目前得知有企业主为此事已经折腾的离婚)
而对原告的行为,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显然已经成为了一颗“行业毒瘤”,若原告得逞,多少网络平台、企业(实际大多数网站就是一个个人站长)因为自身财务和能力有限,不管输赢、律师费、诉讼费这些都足够让他们被逼到关闭网站、企业山穷水尽,
查封银行帐号,法人限高、最终资不抵债,申请结算或破产、注销公司、成为失信人,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
5、 米拓公司批量派单给每个省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分成合作,到处风险代理以营利为目的,一个个案件套路诉讼,如果这种“勒索“的商业模式如能延续且能维持,没有道德底线的薅羊毛商业模式,没有一点道德底线,如果这样做也可以成功得到法院支持的话,哪就是向类似的“版权营利套路诉“传递出错误的信息,那只会让万千版权方、和律师事务所向这个“灰产“进攻而“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