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面来看,这样的税负确实是非常高的,所得税和分红税加起来近40%的税负率了,实际利润被大大压缩,但是相信大部分企业都有自己的纳税筹划方式,但同时不少的一部分企业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小编所了解的,不少企业在需要申报前发现进项少,迫不得已去买票做成本,这是高风险行为,不建议使用,其实可以通过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合理的解决。
通过个人独资企业转移利润,享受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且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而核定征收的话不看个人独资的进项成本,直接核定其销售额(开票额)的10%作为利润,然后再对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经营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税综合税负率在0.5%-2.19%,增值税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2020年免征政策),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综合的税负的基本上都在3%左右,且无需再缴纳分红个税。因此其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0万以内。
比如一些影视行业,建筑设计行业,服务行业,软件开发行业,主播,医药行业,企业管理服务,咨询服务等等这些现代服务行业都可以通过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流业务利润来解决。
如销售额200万的一个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后的综合税负情况如下:
增值税:200万/1.01*1%=1.98万
附加税:1.98万*6%=0.12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200万/1.01*10%*20%-1.05万=2.91万
综合1.98万+0.12万+2.91万=5.01万
从上述简要的计算中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综合税负是非常低的,只要缴纳完上述计算的几项税收后就可以直接提至投资人私人账户中自由支配了,可谓方便快捷。
除了个人独资核定征收外,还有另一种方式也是非常方便快捷的,且无需注册企业,很多企业应该都使用过,那就是以自然人的名义去税局开票,如个人和企业做了业务获得了收入,但是企业要求提供票,个人没法开,就只能去税局开票给企业,但是绝大部分的税局给开的都是按照20%的劳务报酬计算的,且年度还需要汇算清缴,税负率太高了。小编所了解到的园区也可以开,且综合税负1.54%(增值税1%,附加税0.04%,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为0.5%),因此是核定的经营所得税,所以也不需要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