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医用脱脂纱布块
【规格型号】型号:I型、II型;规格:长(1cm-300cm)×宽(1cm-300cm)-层(1P-50P)具体规格祥见产品小包装。
【生产许可证】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080036号
【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72640057
【技术要求编号】豫械注准20172640057
【注意事项】
1、本品属一次性用品,包装破损,严禁使用,用后销毁。
2、生产批号见包装封口处或标签,灭菌日期见外包装箱。
3、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
【贮存方法】
1、本产品应用有遮蓬的车厢、船舱装载运输,并保持清洁,不得重压、阳光直晒和雨雪浸淋。
2、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剧烈碰撞;
3、本品应贮存在远离火源,相对湿度不超过80%,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清洁的环境内。
【结构与组成】本产品由医用脱脂纱布加工制成。
【使用方法】
1、选择适用的规格型号,确定外包装完好后打开包装。
2、根据临床患者的创面、或体液渗出情况,对其进行清洁皮肤、粘膜、创面、吸湿方面的临床操作。
3、产品结束使用后按医疗垃圾处理,以免造成污染。
【产品性能】1.本品应折叠平整,无毛边外露现象(抽边纱布块除外),无臭、无霉斑、杂质、污渍、破洞缺陷;医用脱脂纱布块X 射线可探测组件无断裂、脱落、跳线现象(仅适用于Ⅱ型纱布块)。2.实际值与标称值允差±10%。3.脱脂棉纱布棉纤维应呈扁平带状、宽10μm至40μm、端部增粗并具有形状不规则的内腔;纤维应显紫色;纤维不应溶解;不应有溶液显粉红色;经纱纤维应全部或几乎全部是棉纤维,纬纱纤维应全部或几乎全部是典型的棉纤维。检查经纱纤维和纬纱纤维时,可以偶尔有少量孤立的外来纤维存在;只应显微棕紫色荧光和少量黄色颗粒。除少量孤立的纤维外,不应显强蓝色荧光;每100mm的纱线数应符合表1的要求;每平方米质量(以克为单位)应符合表1的要求;每50mm的最小断裂力(以牛顿为单位)应符合表1的要求;下沉时间应不超过10S;醚中可溶物的总量应不大于0.50%;300S后供试液表面活性物质泡沫的高度应不超2mm;水中可溶物的总量应不大于0.50%;溶液不应显蓝色、紫色、淡红色或淡棕色;获得的液体的颜色应不深于附录A规定的对照液Y5、GY6或按以下方法配制的对照溶液:向3.0mL初级蓝色溶液中加入7.0mL的盐酸溶液(质量浓度为10g/L的盐酸),并用盐酸溶液(质量浓度为10g/L的盐酸)将0.5mL的上述溶液稀释至10.0mL;脱脂棉纱布质量损失应不大于8.0%;硫酸盐灰分的总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4.X 射线可探测组件应由含量不小于 55% 的硫酸钡的材料或其他具有同等X射线不透性的材料制成,该材料不应脱落纤维,不应影响敷料的柔软性或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从纱布包上轻轻抽出X 射线可探测组件称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单丝线:不小于0.5 g/m;多丝线:不小于0.28 g/m;按标准YY0594-2006中附录 B 试验时,样品的成像应明显浅于背景。5.纱布块分无菌和非无菌两种型式;以无菌型式供应的纱布块应无菌。6.纱布块经环氧乙烷灭菌,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
【适用范围】供临床护创、吸湿用。
【禁 忌 症】无绝对禁忌症。
【注册人名称】河南省戈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 所】长垣县丁栾工业区
【联系电话】0373-8976668/15603800062
【售后服务单位】河南省戈尔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名称】河南省戈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 所】长垣县丁栾工业区
【生产地址】长垣县丁栾工业区
【联系方式】0373-8976668